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聚甲醛高端新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聚甲醛高端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约225亩,主要建设包装楼、成品库、化学品库、危废间、循环冷却水站、泡沫消防站、污水处理站、区域变电所、消防事故水池等,建筑面积50663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甲醛制备装置,二氧五环、甲醛浓缩、三聚甲醛联合装置,聚甲醛装置,中间罐区,尾气焚烧站,冷凝液精制站,液体卸车台等,占地面积13485平方米;产品为年产量6万吨的聚甲醛产品。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电话:15829311862
邮箱:35005595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981712436
邮箱:307678761@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兴泰七街16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fXrce1H5oFzxuD4xWx8cQ
提取码: jj3h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六、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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